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合格证式样的通知
安监总厅宣教〔2015〕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局: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等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式样(附后),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式样适用于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予以颁发的证书。
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统一样式自行印制。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资格证书新式样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6〕37号)同时废止。
附件文件如下:
附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式样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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