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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30 浏览次数:1595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8年1月4日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简称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

    《规定》细化了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了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是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一项重要规章制度,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厘清属地监管职责,坚持突出重点与“双随机”相结合,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确保《规定》有效落实。

    二、强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规定》要求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要求,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督促企业安全管理上水平。

    一是依法监督检查,强化安全执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规定》的贯彻落实,对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切实掌握企业的数量、规模、生产工艺、安全管理、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根据各企业生产特点,定期组织专家对危险程度高、事故易发多发的生产工艺环节和部位进行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对生产过程中关键部位、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认真查找问题和隐患并做好整改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对于违反规定,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不能如期落实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是大力推进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地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作为贯彻落实《规定》和金属冶炼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宣传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抓试点、树典型、加强培训等方式和手段,推进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和作业环境器具定制化,组织引导企业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是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要求,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规定》要求严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加强对建设项目单位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做到程序规范,标准严格,资料齐全。

    三、明确职责,进一步做好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规定》,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责任到位。

    一是建立双重预防机制。金属冶炼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明确风险点、风险类型,建立“一图、两清单”(“红橙黄蓝”四色风险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实施风险公示和分级管控。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金属冶炼企业要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使其熟悉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投入前,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是加强相关方(生产协作单位、外来施工单位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金属冶炼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负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资质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现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四、结合实际,抓好学习培训

    《规定》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范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等形式,使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金属冶炼企业有关人员切实掌握和理解《规定》的意义、作用和内容,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根据国家有关产业发展政策,积极推广先进生产技术,通过引导、示范等措施,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能力,鼓励和引导企业采取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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